备受关注的青岛啤酒收购即墨黄酒一事再起波澜。10月10日,工商信息显示,山东省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简称“即墨黄酒”)的1575.007671万元股权突遭冻结,冻结期限至2028年10月9日。

根据执行信息,即墨黄酒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被执行人(这两家集团共同持有即墨黄酒厂100%股权,持股比例分别约为54.55%和45.45%。),山东省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被冻结标的1575.007671万元股权。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5)粤0304民初58829号,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
5月7日,青岛啤酒发布《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宣布以6.65亿元正式收购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100%股权,剑指非啤酒业务战略布局。


新华锦9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 号),截至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4.06 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尚未归还占用资金。
根据青岛啤酒与新华锦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若交割先决条件未能在协议签署后120日内(即截至9月上旬)达成或被青岛啤酒豁免,协议将自动终止。
然而,随着即墨黄酒股权遭到冻结,这笔交易面临重大障碍。通常情况下,被冻结的股权无法办理转让、质押等手续,这意味着青岛啤酒收购即墨黄酒的交易可能无法顺利完成交割,进而影响新华锦集团获取资金归还占用款。
但截至9月30日ST新华锦更名当日,青岛啤酒仅在半年报中提及“交易尚未完成交割”,既未披露具体进展,也未明确是否启动终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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